2019年4月19日,应急管理部《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管试点工作方案》明确要求:
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怎么查?
消防执法检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,即消防部门部局研发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消防信息监管系统”,制定“一单”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建立“两库”即检查对象信息库和检查人员信息库,按照制订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规则,定期随机抽取检查单位,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,形成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布,检查结束后,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消防执法行为。消防执法检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,将成为消防部门执法检查最主要的一种方式。
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被查对象是?
作为试行阶段,所有重点单位及各重要人员密集场所将是消防执法检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主要对象,而将会逐步增加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库,逐步扩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执法的范围。
一是消防安全制度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;
二是组织开展防火检查、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;
三是单位建筑消防设施、器材维护保养情况等。要按照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》明确事项,对单位消防控制室、自动灭火系统、消防水泵房、消防水池、防排烟机房、消防车通道等逐项抽查;
其他检查内容根据单位实际,依据建筑物层数、建筑面积、自动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统一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数量。
监督抽查将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,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,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。
将建立完善信息公示机制,明确公示的途径和内容,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。强化事前公开,全面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执法主体、人员、依据、抽查范围(被检查单位)、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;
规范事中公示,抽查任务生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公示被抽查单位名单、计划检查时间、消防监督检查人员、检查形式和具体检查内容;
加强事后公开,当月检查任务全部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开检查结果,保障被检查单位和社会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社会公信力,营造和谐的消防执法环境。